奖学金简介 奖学金章程
评选对象

本年度参加高考的品学兼优现有松口户籍的高三学子。

评选条件
(1)本年度参加高考的品学兼优现有松口户籍的高三学子。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求学时品学兼优、尊师重道;
(3)在本年度高考中取得松口镇文科总分排名第一和理科总分排名第一的松口户籍学子;
——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按综合评价择优评定。
评选步骤
  • 1个人申请

    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松口学子可以根据查询到的高考成绩到松口中学或松口镇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提出申请。请申报奖学金的学子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申请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和佐证材料(学籍证明及高考成绩单)可直接交到松口中学或交由所在户籍的村(居)委进行受理初核(各村(居)委负责人将申请奖学金学子的材料整理后,统一交到松口中学),超过15日后将不再受理。

  • 2学校评选

    松口中学严格按照要求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筛选出符合获取奖学金标准的人选完善材料后报送在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 3审核评定

    松口镇人民政府和奖学金理事会对松口中学资格审查后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评定,最终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松口中学和获奖学子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及获奖本人。

  • 4确认并公示

    名单确定后在所在学校、所在户籍的村(居)委宣传栏及奖学金网站公示获得奖学金学子名单及基本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5发放奖学金

    公示7个工作日后,奖学金理事会将会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当场为获奖的松口学子发放奖学金。


奖学金奖励办法
(1)自2017年起,每年松口镇古·杨瑞招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松口镇文科总分第一及理科总分第一,共两名学子,每人50000元人民币。如出现文科总分或者理科总分有并列第一的学子,可以按总分并列第一的实际人数平均分配奖学金。
(2)申请古·杨瑞招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不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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